【国际日报24日讯】为了招徕更多的投资家在印尼各地落户,参与各项建设事业,同时也分享投资建设的成果,印尼政府如今正在拟制一种“大小通吃”的投资优惠措施,即是不但向大规模投资活动提供免税期和减税额的优惠,同时也为投资额在0.5万亿盾以下的国内外企业给予诱人的税务津贴。
投资统筹机构主任托马斯伦邦(Thomas Lembong)4月23日在雅加达经济统筹部大厦出席有关投资津贴措施的会议之后说:“目前生效的2015年有关投资企业获取免税期优惠的第35号财政部长条例中,投资额低于0.5万亿盾的投资家无法获得定期免缴所得税的优惠。”
托马斯说,为了鼓励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参与印尼各地的投资建设项目,政府准备修改上述财长条例,已获得“皆大欢喜”的效果。他说:“政府一直在改善投资条例,就如2018年有关投资企业获取免税期优惠的第35号财政部长条例,就是从2015年有关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第159号财长条例修改而成的。”
他透露说:“政府将进一步改善有关免税期的条例,即是容许投资额在0.5万亿盾以下的企业也获得免税期优惠。投资额越大,免税期的期限也越长。”
如悉,2018年有关投资企业获取免税期优惠的第35号财政部长条例其中载明:凡在17大类新投资的企业,投资额在0.5万亿盾至1万亿盾可获5年免税期,1万亿盾以上至5万亿盾获7年免税期,5万亿盾以上至15万亿盾获10年免税期,15万亿盾以上至30万亿盾获15年免税期。30万亿盾以上的新投资企业,除了获得20年免税期之外,仍可获得为期2年免缴50%所得税的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