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国际日报6日讯】由于人民币已正式成为国际通用货币,而且印尼与中国在经贸和投资等方面的关系越来越密切,如今印尼中央银行决定把人民币如同欧元和日元一样,当作是离岸经营的其中一个货币,各方可以选择人民币作为套期保值的用途。这项央行条例于今年12月6日(今天)生效。
印尼央行公关经理阿古斯曼(Agusman)12月5日在雅加达央行大厦召开的记者会上说:“央行把人民币列为套期保值的离岸货币,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国民经济活动越来越发达,支付资源越来越丰富。”
此前,央行已于7月12日把日元,又于10月25日把欧元列为可以套期保值的离岸经营货币。
阿古斯曼说,除了美元之外,日元、欧元和人民币这三种外币可以作为套期保值的用途,这些外币掉期交易的时间只能每个星期一次。他说:“套期保值窗口每逢星期三,从下午2时至4时提供服务。”
他补充说:“央行开放三种外币作为套期保值用途,除了让企业能减少财政风险之外,同时也可以稳定盾币价值,促进金融市场流通。”
就人民币而言,央行提供的套期保值的每项服务面额是100万人民币,而申请方最低交易限额是1000万人民币。掉期交易的账期分为两种,其一是3个月期 ,另一是6个月期。